华夏银行厦门分行最近再次提起上诉,将之前备受关注的“15亿元卡友支付案”再次推向舆论的风口浪尖。与此同时,卡友支付服务有限公司也面临着新规下的整改要求,而这一案件竟然与新生支付存在着紧密的渊源。
据达华智能于3月7日发布的公告,其参股公司卡友支付服务有限公司及其厦门分公司最近收到了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发来的法律文件,包括《民事起诉状》和《应诉通知书》等。华夏银行厦门分行与被告上官步燕、卡友厦门分公司、卡友支付服务有限公司、王红雨以及第三人广州市汇聚支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之间的银行结算合同纠纷一案已经被立案。
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之前,华夏银行厦门分行曾于2023年10月首次上诉涉及这起“15亿元卡友支付案”,而今年2月18日,达华智能发布公告称,原告方华夏银行厦门分行撤销了此案的起诉。然而,华夏银行在撤诉后又重新提起上诉。与2023年10月的上诉相比,最大的不同之处在于新增了王红雨和广州市汇聚支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这两个角色的参与。根据公开信息显示,王红雨是卡友支付的个人股东,目前持股9.12%。除此之外,其他诉讼内容与2023年10月的案件说明相差不大。
那么,“15亿卡友支付案”的具体原委是什么呢?据了解,纠纷起因于2016年8月,华夏银行与卡友厦门分公司签订了《华夏银行代付业务合作协议书》、《特约商户T+0结算业务合作协议书》以及《特约商户T+0结算业务合作协议书补充协议》。这些协议约定了华夏银行为卡友厦门分公司特约商户提供T+0结算业务和T+0垫款资金的内容。根据协议,卡友厦门分公司在T+0交易的下一个工作日(即T+1)向厦门银行划付等额的T+0交易资金和手续费。如果卡友厦门分公司未能按约定时间将T+0交易资金和手续费转入专用账户,导致华夏银行无法正常结算,那么华夏银行有权要求卡友厦门分公司立即补足未清偿的T+0结算款及手续费,并按照每日万分之五的利率向卡友支付收取赔偿金,赔偿金的数额将根据延误的天数和金额进行计算。
由于央行的要求,收单机构从事代付业务时必须全部通过备付金集中存管账户进行结算。华夏银行在此后引入了广州市汇聚支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并使用汇聚支付的备付金账户作为代付通道开展T+0业务。华这起案件涉及华夏银行与卡友支付服务有限公司之间的纠纷,涉及金额达15亿元人民币。华夏银行与卡友支付签订了代付业务合作协议,约定了华夏银行为卡友支付提供T+0结算业务和T+0垫款资金。根据协议,如果卡友支付未能按时将T+0交易资金和手续费转入专用账户,华夏银行有权要求其补足未清偿的款项,并按照一定利率向其收取赔偿金。
华夏银行厦门分行曾于2023年10月首次提起上诉,但后来撤销了起诉。然而,他们最近再次提起上诉,并新增了王红雨和广州市汇聚支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参与者。王红雨是卡友支付的个人股东,持股比例为9.12%。
卡友支付服务有限公司也面临新规下的整改要求。根据公告,卡友支付及其厦门分公司收到了法院发来的法律文件,表明该案件已经被立案。
这起案件与新生支付存在紧密的渊源,因为华夏银行引入了广州市汇聚支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代付通道,并使用其备付金账户开展T+0业务。收单机构在进行代付业务时必须通过备付金集中存管账户进行结算,这是央行的要求之一。